軍旅期間,所有新進人員納入自衛編組中,以執行一般勤務或例行性的派遣公差,像是餐廳內務輪勤或是環境區域的清潔公差,由編組內人員負責。

 

在編制當中,因為執勤人員交換留守的關係,因此由兩位較為資深的士級學長來進行人員的調動管理,而因為兩位學長的個性,讓編制中發展出兩種截然不同的人員派遣制度。

 

索性將兩組編組稱為A編組及B編組,A編組小組長的人員派遣制度以「指定人員」方式派遣公差;而B編組小組長則以「人員自主意願」、輪流方式派遣公差。

 

A編組小組長以「指定人員」方式做為人員派遣制度,在接收到來自上級長官的勤務支援命令後,即藉由留守人員名單中,逕行指定人員負責該項勤務支援,在派遣上較無彈性,很有可能讓某些人持續進行某項較吃力的勤務公差。

 

B編組小組長以「人員自主意願」、輪流方式進行公差的派遣,讓所有新進人員都可以接觸到不同的派遣職務內容,輪替各種公差勤務,此種人員派遣制度對新進人員較為公平而不偏頗,讓人員都有機會接觸到輕鬆或是較為吃力的勤務公差。

 

正在觀看此文的您,如果是編組中的人員,您會較喜歡哪位小組長的派遣方式呢?抑或您就是編組中的小組長,您會傾向使用那位小組長的派遣方式呢?

 

筆者猜想,您的答案應該會跟筆者一樣,也就是當自己身為編組中的人員,會較喜歡B編組小組長的「人員自主意願」、輪替方式進行派遣;而當自己是編組中的小組長時,會傾向使用A編組小組長以「指定人員」方式做為人員派遣制度。

 

在筆者的觀察當中,B編組小組長以「人員自主意願」、輪流方式進行公差的派遣,讓人員都有機會接觸到輕鬆或是較為吃力的勤務公差,看似較合情理的派遣方式,在筆者眼中卻發現這樣的派遣方式隱藏著事倍功半、延宕進度的危機。

 

為什麼B編組小組長的派遣方式會隱藏著事倍功半、延宕進度的危機呢?因為每當接收到來自上級長官的勤務支援命令後,B編組小組長首先必須集合所有編制內的人員,講述勤務公差的內容以及完成時間、所需使用器材及位置等等細節,並讓人員彼此協調該由誰執行哪項勤務公差,落得討價還價的過程。

 

而這樣的派遣方式,讓B編組小組長必須重覆講述細節,讓使用過器材的人員花時間教導其他人員怎麼操作器材、或帶領到勤務位置,在前置作業上花較多時間;而讓人員輪流執行勤務,偶爾就會造成一群女生背著或推著沉重的打草機,在大草坪上打草,而男生卻在一旁掃落葉,往往造成事倍功半、進度嚴重落後的情況,而這樣的情況在筆者編組勤務中觀察期間不斷的上演著。

 

反觀A編組小組長的人員派遣方式,只要根據人員留守名單,便可以快速的派遣合適的執行人員來執行勤務公差,而當勤務公差進度超前時,留下多餘時間讓其他人員學習如何執行,以擴大人員派遣的彈性空間。

 

筆者認為,「管理者的任務,不在改變別人,而是善用別人」,管理者必須去瞭解所有人員的各項能力評估後,「將適合的人,放在適當的位置,做適合的事」,而不是為了讓所有人都必須接觸到不同的勤務工作,學會不同的勤務工作內容,讓所有人輪流執行,而此舉就像是讓企業中的內勤部門人員去執行公關部門行銷任務一樣,讓人無所適從。

 

因此上述的故事當中,筆者較為認同A編組小組長以「指定人員」方式做為派遣公差方式,根據編制人員的能力、行為、成效等各項因素進行評估,來判斷適合此項任務的執行人員,才能讓勤務公差事半功倍,不致耗費更多人力、時間及金錢成本,達成應有的成效,當然前提是A編組小組長必須瞭解各編制人員的各項能力評估,而這也是身為組織管理者基本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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